作为经验丰富的证券律师,我们能代表个人、信托及遗产管理人,与股票经纪、经纪行及投资公司进行证券仲裁。我们的目标是为投资户口被不当处理的苦主,追讨他们不幸丧失的退休存款和积蓄。
我们的律师行能代表因以下一种或多种经纪过失,而不幸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投资者:
- 疏忽
- 不按投资者风险承受程度而作出的不当投资(Suitability)
- 处理客户户口的投资活动时失职
- 经纪行因疏忽未能有效管理经纪
- 违反受托人的职责
- 虚假陈述及欺诈投资太着重某一种产品及欠缺多元性
如果您相信您已经因为以上的不当行为,或其他活动而蒙受损失,请即联络我们。